中国网郑州12月30日电 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1月1日起《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全方位提升河南省的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条例》分为5章,包括总则、规范和倡导、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53条,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作出了综合性、创新性、实用性的规定。
“总则”主要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目的及依据,以及文明行为的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等内容,对《条例》进行了总体上的规定。
“规范和倡导”将文明行为分为基本规范和倡导规范。“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做到的文明行为规范,属于“从最低点出发”的底线道德,是必选动作。“倡导的文明行为”,属于以“人所能达致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的”美德,当人们没有达到这方面的要求时,不会受到谴责或者惩戒;当人们达到这方面的要求时,则会得到褒扬或者奖励。两个层次,既有区别又有机联系。另外,结合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从文明行为角度作出相应规定。
“保障与监督”一章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党政工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窗口单位等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作出明确规定,增强了文明行为促进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措施上,分别从教育引导、文明创建、表彰奖励、帮扶礼遇、共建共享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丰富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抓手,构建了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格局。同时,从检查考核、年度评估、不文明行为记录平台、社会监督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完善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检查和督促的法定途径。
“法律责任”一章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作为一部促进行为文明的法规,应当以促进和鼓励为主要立法目的,而不宜设置太多罚则,因此,法律责任一章的篇幅较少。除了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不再重复规定外,对群众关注度特别高、问题比较大的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处罚方式进行了明确规范。同时,在裁量情节方面,借鉴了社会服务办法制度,规定了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还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对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的情形进行了限定。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表示,《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提高公民道德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客观要求。是应对和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举措。(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