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中小学校园手机禁令。近期,多地出台中小学校园手机管理“禁令”。例如,在郑州,中小学校严格限制学生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学校,除教学必需外禁止带入课堂;在广州,学校可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严禁带入课堂。
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上升至1.96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3%。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手机等智能产品,对其专注力养成和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且刻不容缓。
针对这一问题,有记者进行了调查。安徽省宿州市某中学一名张姓老师表示,经学生申请、家长签字后,学校允许学生将手机带入学校,但不能带进教室等教育教学场所。如果发现学生在教学区使用,或者晚上熄灯后仍在玩手机,会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管理,并告知家长相关情况。该校住校生较多,不少学生都有使用手机支付、打车、联系家长等需求,因此带手机进校园是必需的,但学校会对其进行必要的规范。
多地出台的手机“禁令”并未“一刀切”。比如,《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规定,“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学校应当在公共区域设置公用电话供中小学生应急联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然而,现实中一些商家抓住中小学生对手机的需求,销售“藏手机神器”,试图帮助学生逃避监管。这些商品包括可以同时装水喝和藏手机的水杯、能够屏蔽金属探测仪的镜子、充电宝形式的隐藏手机等。此外,还有一些人在校园周边店铺提供有偿租售或寄存手机的服务。近期,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此类行为。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蔡海龙指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为处理下架类似商品和服务提供了相关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网络平台及相关经营者面向学生宣传、销售“藏手机神器”或提供偷带手机服务,意在帮助学生逃避监管,妨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违反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原则和要求。电商平台有权对商家的不当营销行为进行必要管束,及时下架相关商品和服务。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倪娜认为,对于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制定校规校纪,实施教育惩戒;对于帮助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校内人员,学校也应高度重视并进行相应处罚。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均对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作出了管理规定,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管理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各方的管理责任迫在眉睫。
蔡海龙强调,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手机等智能产品的关键在于家长。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自觉提升家庭教育方面的素养和能力,正确认识手机等智能产品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影响,引导其正确合理使用手机。既不能粗暴干涉一律禁止其使用手机,也不能过于放任、对其使用手机不问不管。应当采取民主的方式,和孩子一起商量制定手机使用的规则,培养孩子的网络素养和自治自律能力。家长既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规范自身对手机的使用,防止孩子简单模仿;又要通过开展亲子阅读、培养兴趣爱好、共同参与体育运动等方式增加亲子陪伴和互动时间,使孩子在现实生活中感受更多的关心和温暖,防止陷入对虚拟生活的过度依赖。
倪娜建议,从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入手,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律能力,同时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并促进全面发展。学校可以开设数字素养课程,教授学生如何识别信息真伪、保护个人隐私、合理安排在线时间等。组织多样化的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如科学俱乐部、文学社、体育队等,让学生在非手机活动中找到乐趣和成就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认识手机依赖的危害,学会情绪管理和压力释放的方法。借助技术辅助手段,鼓励家长和学生利用手机内置的“屏幕使用时间”“应用限额”等功能设定合理的使用限制。推荐教育类App,引导学生使用有益的学习型App,如在线课程、语言学习工具、科普知识平台等,使手机成为学习助手。社区和学校可以联合举办徒步、骑行、露营等户外活动,鼓励家长和孩子一起参与,增进亲子关系,同时远离电子屏幕。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帮助他人、了解社会来拓宽视野,培养社会责任感。(来源: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