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央广网报道,临沂大学有学生爆料称:该校一学院的部分英语课本在运送途中,“由于天气和各种原因影响”而丢失,结果班干部要求四个班的学生一起摊钱,为这笔损失买单,平均每人要支付15.6元。接受采访时,爆料学生告诉记者,本学期的书本费还未缴纳,但订书单已经发放,“每一本书的费用都写得很清楚,后面应该就会交,但现在忽然说书少了一批,让我们再补一部分钱。”就连学习其他语种、用不到英语教材的学生,也被要求补交钱款。
学生爆料引发媒体关注后,临沂大学商学院一名姓尹、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与记者取得联系,证实了事件的真实性。据他透露,书丢了之后,班长向辅导员反映情况,辅导员联系书库补钱,班委表示费用可以自行解决,这才闹出了向学生收费的事。他还表示,9月5日中午,学院已经对学生作出情况说明,并将钱款退还完毕。对于这起“摊钱”事件,学院方承认“确实是我们管理上有一些疏忽”。
学生订购的教材丢了,该由谁来负责?从常识出发,教材在运送途中“由于天气和各种原因影响”丢失,谁负责运送,谁就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因为不妥当的运送方式导致教材受损,那么负责确认运送方式的人也难逃责任。
学会分清权利与责任的归属,是每一个成年人走向社会的“必修课”,大学生虽然年龄不大、尚在校园中,但他们并不是懵懂无知的孩童,既不会轻易被人糊弄,担下不归自己的责任,也不会放任个人权利无端遭到侵犯。在这起事件中,15.6元的金额看起来不大,但对学生而言,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凭什么”的问题。谁有资格收这笔钱、该由谁交这笔钱,不仅是琐碎的班务,也事关原则、事关是非。对高校而言,能否处理好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类似这样的“小事”,会直接影响教育的成色与质量。高等教育既要“教书”,更要“育人”。
从临沂大学商学院尹姓党委副书记的回应来看,这起“摊钱”事件的直接责任人,是向辅导员汇报情况的班委。班委号称费用可以“自行解决”,而这个解决方案,就是向全体学生收钱。事实上,班委的职责是为全体同学服务,就算他们有权做出某些决定,这份权力也是全体同学赋予他们的,如果他们反过来用这份权力让其他同学产生不公平的感受,无疑辜负了同学的信任,也对不起自己的班委身份。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多问一句:为什么班委会想出“自行解决”费用的歪主意?辅导员为何没有反对班委的提案,主动对补交费用的问题做好安排?对事发学院而言,显然不能把责任都推给“自作主张”的学生干部。在负责任的教育工作者眼里,学生应该是其关怀、爱护、悉心教导培育的对象。对此,教育工作者还应有所省思,不要再让类似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