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8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自《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印发之日,广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据了解,这是《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印发以来,首个一线城市落地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