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据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报道,8月8日,周女士自述在福建省福州市一公司上班时,被公司经理拍打屁股进行骚扰。
她称当时经理在茶水间,当着多名领导重重拍了一下她的屁股。
经理拍得很重导致她当场懵掉,且该经理还说她不懂幽默。“他就很激动一巴掌拍到我屁股上,打很重,因为我很疼,他还说我不懂幽默。”
公司一女领导还称是将其当成闺女,是开玩笑的。“有个女领导一直打哈哈,说只是开玩笑,说大家是把我当闺女看,跟我开玩笑而已。”
有视频录音显示,公司经理当时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但由于没有监控佐证,报警后也只是协调,让该经理道歉。
8月11日,记者联系该公司一名董事陈先生,陈先生称,只是同事之间在茶水间内正常擦肩而过。
陈先生并不认为是什么大事,且让周女士在公司工作已经很照顾了。“喝茶的时候是不是要接水?两个人擦肩而过,哪怕肩膀碰到哪怕屁股碰到,这个有什么?都是很小的问题,都已经过了。在我这边上班已经很照顾你了,你还怎么样?”
事发后,周女士称自己只想要一个书面道歉,且已于当天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