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穿着保安制服的男子,被顶在一辆行驶的粉红色奔驰车上,这是在拍戏吗?不是!这是犯罪现场!
山东泰安,一名女司机驾驶着一辆粉红色的奔驰,出现在小区的铁栅栏面前。很明显,这个铁栅栏并不是小区汽车可以通行的门口。但是,小区保安还是过来开门了。
也许,正是因为不是汽车通行的门口,所以对于该奔驰车的通行,双方产生了矛盾,而奔驰车女司机一怒之下竟然开车撞向了保安,并且将保安顶在了汽车的引擎盖上。
用车撞人,且将人顶在车上,这样的行为是非常的危险的!对保安的人身安全是一种巨大的威胁。
据悉,目前,该奔驰车女司机已经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给刑事拘留了!
为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可能该女子驾驶奔驰车撞向保安并顶着保安行驶的行为,与该罪的第二款行为,追逐、拦截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是相似的,同时也是一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所以才以寻衅滋事罪,进行立案调查。
为什么不是故意杀人罪呢?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实还有很多要考量的因素,当时该女司机驾驶车辆的速度是多少呢?是否可能造成死亡的结果呢?当时女子的主观想法是什么呢?等等。
目前,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想必也是考虑了这些细节上的问题,但到底构成何种罪名?后续检察院、法院是有权变更的。
女子开一辆粉红色奔驰,个人的经济条件应该是非常好的。女子确实可以为自己聘请专业的律师,然后在经济赔偿层面上,尽量赔偿受害人满意的数额,取得谅解,争取一个好的结果。
冲动是魔鬼,很多事情都在一念之间,所以时刻保持理智和克制,这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因为自己开豪车、有钱,就肆意妄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钱可以请律师,赔偿取得谅解,但改变不了犯罪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