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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代表建言:保障房产权 政府个人共持

   2014-01-16 15:35:43 法制晚报易鑫商务网47
 法制晚报讯(记者 陈斯 李洁) 保障房

  【名词解释】保障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房、经适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摘要】“坚持以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为重点,理顺建设管理体制,建设保障性住房7万套。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年内竣工10万套,确保‘十二五’期间提供100万套,逐步解决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解读】 现有产权方式 与市场接轨不够

  本市首次提出了“共有产权房”。据市住建委委员兼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介绍,共有产权保障房是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我国试点的共有产权保障房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北京实行的固定比例分成共有产权,即在保障房分配销售之初便确定房屋再上市缴纳收益比例。以两限房为例,购房者将房屋再上市时,需向政府缴纳收益的30%,这相当于产权“三七开”。

  二是上海等地实行的动态比例调整,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和政府给予经适房的优惠政策,转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

  三是经适房的封闭运行。“在经适房销售之初便确定未来不可以再上市,如果非要卖只能由政府回购。”邹劲松说,本市计划对现行产权方式进行完善。“北京现有方式利于操作,但与市场接轨不够,无法动态反映市场情况。”

  【措施】 保障房将试点“共有产权”

  邹劲松表示,为了既满足中低收入者的购房意愿,又从根本上杜绝产权性保障房牟利空间,本市计划在产权性保障房中试点共有产权方式。目前有两种方案待选,一是政府与百姓凑份子买房,并按出资比例拥有相应产权。二是购房者在低价购房后,再上市时,缴纳收益比例。目前这两种方案正在讨论中,相关政策储备已完成,将尽快推进实施。

  棚户区

  【名词解释】棚户区是指城市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的区域及“城中村”。实施改造的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改善城市环境。

  【摘要】“加快推进城六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2017年基本完成四环路以内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年内同步完成1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解读】 中心城严控新建 旧城改造成主题

  近期,本市城六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接管,此举意味着北京棚户区改造的管理已经升格。此前,本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住建委下属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管,除城六区的棚户区改造管理机构升级外,其他郊区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仍由住保办主管。

  与市住建委相比,“重大办”对于其项目有更高的管理和决策权限,也较容易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对于本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无疑是重大利好。

  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近日表示,本市将从严控制中心城建设增量,疏解和优化中心城功能,中心区域坚决停止新建商品住宅和大型公建项目,严格控制旧城的新增规模,停止大拆大建,严格限制大型服务设施的新建和扩建。

  分析人士认为,在严控新建的思路下,未来本市老城区的房屋建设将更多以旧城改造的形式进行。这也意味着,北京棚户区改造将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当规模。

  自住房

  【名词解释】自住房即自住型商品住房,北京于2013年推出,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5年内不得上市,5年后上市收益的30%需上缴财政。

  【摘要】“推进自住型商品房住房建设,加快已供地项目实施进度,新增5万套供地,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解读】 首批购买人 预计春节后摇出

  近日,本市首个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朝阳区豆各庄的恒大“御景湾”开始现场审验资料。该项目位于朝阳区豆各庄乡黄厂村,项目包含自住型商品住房约2000套,每套平均面积约90平方米,均价约每平方米2.2万元。

  目前,已有14.8万户家庭完成网上登记,其中8.19万户为保障房轮候家庭以及京籍无房户两类优先家庭。预计春节后通过摇号产生购房者。

  本市推出的首批7个项目曾公开对外展出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分布在四个区,套型面积均为90平方米以下,可提供自住型商品房16000余套。

  7个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73.3公顷,可建设自住型商品房建筑面积约144.7万平方米,共可提供16020套自住型商品房。

  据了解,本批自住型商品房项目户型以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经济紧凑小户型为主。

  控房价

  【名词解释】所谓控房价,其实是房地产调控的目的之一,不仅是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也是为了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坚决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和创新房屋租赁市场管理,保障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

  【解读】 调控出“组合拳” 房价涨幅放缓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2013年2月份开始,房价环比上涨城市数量始终维持在62个以上。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房价同比涨幅已经连续3个月超过20%。

  不过,国家统计局最新一期(2013年11月份)统计显示,房价涨势出现了一些放缓的迹象。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平均涨幅为0.6%,比10月份的环比平均涨幅收窄0.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房价同比涨幅扩大的势头近几个月也有所缓解。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在自住型商品房入市平抑市场预期、政府限制高价楼盘入市、银行房贷难度加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市场交易量出现了下滑。

  进入2014年,楼市成交并未迎来开门红,特别是二手房成交量出现了明显萎缩。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市场出现调控的可能性明显增加,2014年房价涨幅放缓已成共识。

  本版文/记者 陈斯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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